员工因生理期频繁上厕所遭公司开除 已申请劳动仲裁
日期:2026-01-20 04:13:12 / 人气:
近日,广州有一名林女士,其在试用期被辞退的情况引发了关注,辞退理由可谓千奇百怪,公司是以她在直播外勤当中上厕所过于频繁作为依据,进而决定将她开除,并且不打算给予任何赔偿 。
试用期内的岗位变动
5月23日,林女士被人事突然告知,因公司业务调整,计划合并两个品牌。这预示她原本岗位可能受影响。当天下午,人事的表述发生变化,转而指责她在一次三月举行的直播外勤里工作态度有问题。公司想借调整岗位的说法开启辞退流程,可这得与员工协商一致,单方面通知不具法律效力。
被指工作态度不积极
公司给出的具体缘由是,在3月5日的一场直播活动里,林女士多次离开岗位去上厕所,进而致使合作部门进行投诉。林女士作出解释,称那天是由于公司未安排专职拍摄人员,所以她才临时去顶岗负责。针对迟到这一情况,她承认在三月份出现过几次迟到现象,不过每次仅仅迟到一两分钟,并且已经被扣除了工资,而在四五月期间则基本上没有迟到的记录。
公司的单方面辞退决定
在沟通当日之时,公司给林女士出具了《终止试用期通知书》,此为单方面做出的决定,要在5月25日终止双方所存在的劳动关系。记者于事后致电该公司,接线员表明此事归番禺分部进行管理,自己并不明晰其中具体状况。这样一种迅速的、属于单方面的决定,常常是缺少充分的调查以及举证的过程的。
劳动者的反驳与质疑
林女士面对公司的指控, 坚决地否认 上班经常外出打电话 等说法, 还表示愿意配合调取监控来证明自己的清白。 她觉得 这些理由是公司 为了辞退她而凭空编造出来的。 她质疑的核心要点在于 即便存在些许轻微的考勤方面的问题,这样的情况 存不存在足够的条件以构成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而致使自己立刻被辞退的结果 。
法律视角下的责任归属
广东瑞辉律师事务所的吴国雄律师表明,在这类劳动争议案子当中,承担举证责任的是用人单位,公司得拿出证据去证实辞退决定具备合法性,要是理由是业务调整,那么就得支付经济补偿金,要是被判定为违法解除合同,那就需支付赔偿金,关键所在是林女士的行为严重程度是否达到足以被即时辞退 。
维权途径与仲裁程序
广州市人力资源保障服务热线那儿 的 工作人员 讲了,这种情形 在 是否属于违法解除上面, 是 存有争议 的,得经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去进行裁决。对林女士来讲,接下来 要做的 是 去收集考勤记录呀、通知书呀、沟通记录这类证据,然后正式朝着仲裁机构递交申请,最终 让 法律 来 判断 公司 的 行为 是不是 恰当 。
于工作期间,你有无遭遇过如这般看似不太合乎情理的辞退缘由?你觉得用人单位于试用期阶段的管理权限界限具体处于何处?欢迎将你的观点进行分享,要是认为此文具备一定帮助作用,那就请点赞或者转发给那些或许有需求的 persons 。

